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705/2/gv6e.html


更新日期:2007/07/06 07:20 記者:記者段鴻裕/苗栗報導 


苗栗縣一名國小女童帶色情漫畫書到學校看,因而被導師查問出她和妹妹長期被父親性侵、猥褻。檢方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,將這名父親提起公訴。

苗栗地檢署指出,某國小的導師發現班上一名女童看色情漫畫書,這名女童說漫畫書是爸爸的,再仔細詢問,得知她長期疑遭父親猥褻,而她妹妹三年多前起就被父親性侵害。

檢警和縣府社會局調查,這對姊妹對有關妹妹遭父親性侵的時間、地點相當一致,包括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父親在家裡撫摸妹妹的下體和胸部;今年一月上旬至中旬,又在家中性侵妹妹。

大女兒甚至有次親眼看到父親性侵妹妹。在社工員協助下,姊妹都到醫院檢查,證實妹妹的處女膜有陳舊性撕裂傷,姊姊的處女膜完整。

姊姊指稱,她在念幼稚或國小一年級時,父親兩次摸她「尿尿」的地方,但已忘了父親是在什麼情形下摸的。

檢方昨天表示,姊妹倆對於妹妹遭父親性侵的供詞一致,依法將這個父親提起公訴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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